为防范系统性风险,健全我国银行业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时,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sibstlac@pb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总损失吸收能力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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