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监管工作、调查研究发现问题,重庆银保监局制定了《重庆银保监局关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积极落实中纪委关于坚决破除“金融精英论”“唯金钱论”等错误思想以及银保监会关于健全公司治理、优化约束激励的工作要求,从战略导向、指标体系、结果运用、保障体系四方面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绩效考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突出绩效考评战略导向,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和普惠、绿色、创新等重点领域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突出差异化发展,法人银行要回归“支农支小”“服务本地”等市场定位,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出台支持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入渝。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覆盖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经营效益、发展转型、社会责任等五大方面,其中合规考核指标要客观反映合规管理水平差异,风险考核指标要突出全面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导向,经营效益指标要体现高质量发展,不能明显脱离市场实际。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不得变相设置时点性规模考核指标,不得变相突破综合考评指标权重限制,不得在分解考评指标时层层加码。强化绩效考评管理,兼顾效率与公平,依法合规探索多种激励方式。优化绩效薪酬体系,平衡员工、管理层、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利益,严格落实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维持各级管理人员与基层员工薪酬差距在合理区间。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持续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下一步,重庆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指导,推动构建兼顾风险与收益、长期与短期、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以银行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