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实现有序恢复与处置,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恢复和处置计划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100033),并在信封上注明“恢复和处置计划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2月26日
附:1.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8429&itemId=915&generaltype=0
2.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8430&itemId=915&general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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