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ifi@pbc.gov.cn、gzzx@cbir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邮编:100800)、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保监会法规部(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4.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010-6629936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
附件1: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信息: